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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1.负责起草学校学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学生工作规划 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心理 健康教育、毕业教育等常规教育工作。

3.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稳定、评优推优、表彰奖励、违纪处理、档案管理、综合素质测评、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4.牵头组织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风建设、新生报到、毕业生 离校工作。

5.指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 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工作,为学生提供资助服务、综合性事务服务、住宿服务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6.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班级导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 辅导员的选拔、调配、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评聘等工作。

7.负责本专科学生军训、军事理论课教学、征兵、退役大学 生管理服务及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的开展与管理;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与育人工作;负责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访投诉、调研培训、监督检查与档案管理等工作。

大学生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服务入驻单位开展工作;负责汇集、反馈学生意见建议;负责发布与学生事务相关的各类信息;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活动。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住宿资源的调配及管理;负责公寓秩序维护、安全教育与管理;负责开展公寓文化建设;负责公寓公共卫生保洁,学生宿舍内务及卫生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公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学生公寓设施、设备及水、电、暖的使用管理。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培训;负责开展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心理测评等心理服务;负责开展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档工作;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