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在散文集《带灯》里写过“故乡”的一种定义:夜里,看完了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带灯也在她的房间里读元天亮的书,书上说:你生那里其实你的一半就死在那里,所以故乡也叫血地。对于“20世纪中国最后一个散文家”的刘亮程来说,故乡,是他的精神家园,是他的血地,也是他通往世界的起点。所以当他在故乡去细细抚摸过去三十年的雪时,我仿佛也触摸到了土地的脉搏,听到了雪落的声音。
“寒风”与“雪”的意象,在其内容的无限延展中很好地传达了刘亮程的处事哲学。
寒风透骨,冻住了人们的身体,也冻住了人们的精神,人们蜗居在小屋里,不想出门也不敢出门,温暖自己尚且不足,更无余心余力温暖他人。生而为人,我们不可避免地经历种种,就像那场寒风,我们阻挡不住它的来临,毕竟,它比我们“更熟悉墙上的每一道细微裂缝”。走在路上,你感觉满世界的风都在吹你,满世界的寒冷都被你一人承担。当一个人的岁月像荒野一样敞开时,他便再无法照管好自己。纷纷扬扬的雪,都会落在正经历的一段岁月里。除了不可避免,同样的,雪是有痕的,所以即使“我”努力去烤热自己,却也仍然有段骨头发寒。也会有些人在经历中寒了心,将自己永远留在了冬天。即使是有人的帮助,可是一时的温暖填补不了一生的冬天,无力感油然而生。因此,每个人都只能孤独地过冬。
平凡事物的排列组合与穿插其中的感悟,舒缓的叙述结构增强了文章的诗感,使得其平淡悠长地浓缩在每一字中。
火炉、馍馍、咸菜、木凳、柴禾......最平常的乡下生活,最质朴沉静的文字,却有着最纯净的的意境。读时,荒野上的雪粒纷纷扬扬地朝我脸上扑来,那股寒冷深入骨髓,我的骨头也与他一起颤抖。作为一个想要“在大时代里做最慢的人”,刘亮程会从乡村日常中提炼灵感、体会浪漫,更会警惕对生活的过度美化,将生活的残酷在不经意间点出来,交错并行。就像诗人、评论家林贤治评论的那样:“他的作品,阳光充沛,令人想起高更笔下的塔希提岛,但是又没有那种原始的浪漫情调,在那里夹杂地生长着的,是一种困苦,一种危机,一种天命中的无助、快乐和幸福。”
新鲜而富有诗意的文字,带着洗尽铅华的干净与纯粹,削弱了绝望感,却有一种沉甸甸的厚重感,在平淡中放大了苦楚,却又让人期盼着笔锋一转的一刹那。
“冬天,有多少人放下一年的事情,像我一样用自己那只冰手,从头到尾地抚摸自己的一生。”“生命本身有一个冬天,它已经来临。”“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这些平淡的字句,在那一瞬间,就真的突破了笔墨的桎梏---有温度,有情感,有脉搏,有心跳,起舞在我的眼前。
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刘亮程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的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他写了太多故乡和文学,这多少令他感到疲惫,他形容这些就像“秋天刮的一场风”,但很快就会平静下来。恰似寒风吹彻的冬天。这样凛冽的寒风,这样刺骨的冬天,仍然会有停止的一天,仍然会有春天的到来。人们依然渴望春天,依然渴望温暖,依然依靠温暖来度过一个又一个寒风吹彻的冬天,扫去一层又一层人生的雪。同样地,刘亮程也在人生的冬天隐藏这份温暖,给亲爱的家人,给热爱的一切。这大概就是罗曼罗兰的英雄主义真正的意义:在寒风吹彻中大悟,慢慢倾听雪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