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生面对面记录

发布者:大学生事务中心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10

 


 

  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持人:郭 莹 副主任

  间:4/13/2023  14:3016:00       点:大学生事务中心接待室

基本情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于20069月,隶属学生工作处,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资助育人等资助工作。中心坚持以资助为手段、以育人为核心、以成才为导向的思路,精准认定,精准施策,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助力脱贫攻坚。目前,学校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为重要支撑,以社会资助、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辅助的多元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并逐步从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的的保障型资助体系建设向“以资助质量提升,强调资助育人效果”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

主要内容:

资助1问:老师您好,请问国家助学金分几个档次,以及额度是多少?

答: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三档资助金额是4400元,二档是3300元,一档是2200元。

问:老师您好,请问借款学生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学生需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提交信息之后系统内会自动生成一份《毕业确认表》,将《毕业确认表》打印出来签字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上述步骤,毕业确认手续即办理完成,之后则是相关部门联系学生做毕业还款等方面的工作。

对于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同学来说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学生需要在731号之前携带自己的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当地的区县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完成后学生可以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学生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学生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问:老师您好,请问关于勤工助学的岗位,很多同学想要进行勤工俭学,但是很多岗位是满员,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答:评估岗位的时间分别是在九月份和三月份,倘若想勤工俭学,学生需要在开学的前两周到大学生事务中心资管委申请,开学的前两周有很多勤工俭学的岗位空缺。倘若勤工俭学的岗位满员了,学生到大学生事务中心资管委申请登记,当有勤工俭学的空缺岗位时,资管委将及时联系申请登记的学生,安排学生上岗。

问:老师您好,请问助学贷款毕业多久后必须还清?

答:助学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是学生在校的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得超过22年。

  问:老师您好,请问校内勤工助学的岗位都有哪些,在与课表不冲突的前提下能否同时担任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资助2答:校内勤工助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保洁类岗位,保洁类岗位是以清扫保洁为主,一般在物业管理中心所管理的教学楼工作,工资标准是400/。另外一类是助理岗,助理的工作是协助办公室老师做一些文件材料整理等的工作,工资标准是260/,以上就是校内勤工助学的岗位的分类。每个学生一个学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岗位是有限的,把机会给其它同学们。

助学的岗位的分类。                                                                                   

问:老师您好,请问奖学金的评选流程是什么?

答:总共分为六个流程。

1.公告部署。学校发布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通知,召开工作部署会。各学院在本院范围内公布奖助学金评选信息,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解答学生的问题。

2.个人申请。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分配名额,结合个人实际,确定申请项目,并向学院提出申请。

3.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全面了解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的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确定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并将评议材料存档。

4.审核公示。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审批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各类奖助学金人选进行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需要上报的项目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6.资金发放。向审批确认后的奖助学金获得者发放奖助学金。

问:老师您好,请问申请通过国家贷款,如何中途取消?

答:学生可以在银行发放贷款前,及时联系当地的区县资助中心,向区县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咨询能否撤销贷款。

问:老师您好,请问国家助学金分几个档次,以及额度是多少?

答: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三档资助金额是4400元,二档是3300元,一档是2200元。

资助3问:老师您好,请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三)学生本人入学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五)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共同借款人的应满足的条件:

(一)与借款学生的关系: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三)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器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去)。

问:老师您好,请问可以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吗?

资助4答:奖学金和助学贷款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助学贷款是面向暂时筹集不齐的学费的同学,有助学贷款的同学也可以申请奖学金,只要学生满足申请奖学金的条件即可。

问:老师您好,请问助学贷款分几个等级?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202196号,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进行了调整,对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当然也规定了助学贷款的使用范围,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的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