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公告
2022-06-10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 作者:青春在线 责编:董菲 浏览:770

按照统筹推进公开招聘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山东理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结果详见《山东理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助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7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3号教学楼(须从学校南门进入)。

三、系统确认反馈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15日18:00前,在山东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newmember.sdut.edu.cn/rserqi/sys/zpglxt/login/index.do)中明确反馈是否参加笔试,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此次应聘。

四、准考证打印

2022年7月2日9:00至6日16:00,请考生登录山东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newmember.sdut.edu.cn/rserqi/sys/zpglxt/login/index.do)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同时,在“个人中心”,点击查看岗位进入“预览报表”后,生成《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山东理工大学招聘辅导员岗位报名表》,打印后在本人诚信承诺处签字按手印。

五、笔试须知

(一)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熟悉和掌握去考点的路线、时间。考试当天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山东理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下简称“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报告,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前须进行两次安检,并进行证件检查、体温监测等,请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从学校南门错峰入校,并从3号教学楼南侧正门入场,笔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后沿入场路线离开,不得在校园逗留。

报考教师3至5岗位的应聘人员,请参加笔试当天(早上7:30至8:30)到3号教学楼考点入口进行运动员证书审查,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官网(https://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c=look&a=look)无法查到的,请到原发证机关开具证明并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备审。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供符合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备审。报考岗位4人员还需提供足球D级及以上等级教练员证书原件。

(二)进入考场封闭区前请关闭手机,除考试规定文具及相关证件材料外,其它各类物品(包括考试资料、书包等)请集中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

(三)笔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其他人员保持一定距离。

(四)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所有送考、陪考的人员和车辆不能进入学校考点。为了考生的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送考人员不在考点门前逗留、聚集。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

(六)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因无《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或《疫情防控承诺书》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六、参加笔试需准备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或到期,需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纸质材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山东理工大学招聘辅导员岗位报名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笔试考场交监考老师。

3.电子材料: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报告。

七、面试初步安排

拟定于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7月7日晚20:00后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告。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请外地考生来淄前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复审材料(提供原件):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生中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运动员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研究方向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证明等;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无单位人员(2022届毕业生除外)应聘的,须提交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有效;

6.《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7.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落款应填写现在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总支)名称并加盖公章,近3个月内开具有效;《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中院级、班级(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研究生院、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加盖公章。

八、考试咨询电话

教师、辅助岗位咨询电话:0533-2780019;辅导员岗位咨询电话:0533-2780505。

九、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请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做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

(二)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报告(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在7月5日上午9:00后),方可参加考试,请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请于考前14天起(6月23日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笔试、面试各用1份)。考生参加笔试考试时,携带1份在西校区南门入口核验处盖章。

(四)减少跨区域流动。为避免影响考试,建议考生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考前14天不要离开淄博市,强烈建议在外地的考生尽早返回淄博,并按所属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

(五)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纳入淄博市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 7 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 次间隔 24 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 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 14天内的2次间隔 24 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 21 天者;考生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 14 天但不满 28 天者。

3.开考前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淄返淄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考前提前至少3天到达淄博,并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到达淄博后第1天和第3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到达淄博后第3天核酸检测时间距考试时间在48小时内,可不提供),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4类考生在6月30日前,将个人姓名、联系方式、报考岗位、属于以上何种情形、到达淄博时间、交通方式、预定住址、健康状况等信息向学校报备。教师、辅助岗位应主动与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0533-2780019),辅导员岗位应主动与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533-2780505)。如7月1日后出现以上特殊情形的,按上述报告方式及时向学校报告。

以上特殊情形的考生,除向学校报告外,还需同时向淄博市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以下人员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4.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5.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红码或黄码的;

6.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星号的。

(七)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不得进入集体考场,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参加考试的,来校途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九)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布。

附件:  山东理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山东理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助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疫情防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