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作者:王洪平 责编:张雨 浏览:428

各学院:

现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员部署:《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档案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召开毕业生主题班会,就登记表的填写、毕业生的鉴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教育引导毕业生明确做好毕业鉴定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二、填写要求: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自我鉴定等栏目。学院要如实填写院系评定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毕业生自我鉴定落款时间为2021年6月2日。师范类毕业生院系评定意见需由辅导员签字;非师范类毕业生院系评定落款时间为2021年6月4日,学校意见落款时间为2021年6月9日。具体填写规范可参考《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附件1、2)。

需要注意: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在放入学生个人档案前,需统一扫描(或拍照)为电子版存档。电子版文件请以“学生学号_姓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6月21日前发给杨晨。

三、用印安排:学院对毕业生登记表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审核盖章。具体盖章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时间段

学院名称

盖章地址

6月10日

8:00-10:00

机械学院、农工学院

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

10:00-12:00

交通学院、建工学院

14:00-16:00

电气学院、资环学院

16:00-18:00

计算机学院、材料学院

6月11日

8:00-10:00

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10:00-12:00

生命学院、数统学院、物理学院、文学院

14:00-16:00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

16:00-18:00

法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鲁泰学院、音乐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doc附件2.非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