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员部署:《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档案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召开毕业生主题班会,就登记表的填写、毕业生的鉴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教育引导毕业生明确做好毕业鉴定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二、填写要求: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自我鉴定等栏目。学院要如实填写院系评定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毕业生自我鉴定落款时间为2021年6月2日。师范类毕业生院系评定意见需由辅导员签字;非师范类毕业生院系评定落款时间为2021年6月4日,学校意见落款时间为2021年6月9日。具体填写规范可参考《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附件1、2)。
需要注意: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在放入学生个人档案前,需统一扫描(或拍照)为电子版存档。电子版文件请以“学生学号_姓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6月21日前发给杨晨。
三、用印安排:学院对毕业生登记表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审核盖章。具体盖章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时间段 | 学院名称 | 盖章地址 |
6月10日 | 8:00-10:00 | 机械学院、农工学院 | 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 |
10:00-12:00 | 交通学院、建工学院 | ||
14:00-16:00 | 电气学院、资环学院 | ||
16:00-18:00 | 计算机学院、材料学院 | ||
6月11日 | 8:00-10:00 | 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 |
10:00-12:00 | 生命学院、数统学院、物理学院、文学院 | ||
14:00-16:00 |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 | ||
16:00-18:00 | 法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鲁泰学院、音乐学院 |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