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生学业警告与降级工作的通知
2021-03-25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作者:王洪平 责编:张雨 浏览:1215
教务函〔2021〕31 号
各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
〔2017〕132 号)相关规定及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
开展我校学业警告及降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1.教务处公布《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告名单》(附
件 1)和《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降级学生名单》(附件 2)。
如果学生对成绩及学分核算情况有疑问,请于 3 月 25 日前联系
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或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核查。
2.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学业警告通知单》和《学籍异动通
知单》,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在 3 月 25 日前送达学生本人,
另一份由各学院负责送达学生家长。
3.降级学生在 3 月 26 日前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
降级申请,降级后班级由学院指定,将《学籍异动通知单》作为
附件上传。
4.降级办理结束后由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调整学生课
表,学生根据新课表上课学习。
5.对于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由学生所在
学院发布《学业预警通知书》,并务必送达学生和家长。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密切关注学业警告和降级的学生,及时做好学生思
想工作,并与家长进行沟通,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帮助学生完成
学业。
2.降级的学生须执行降级后年级的培养方案。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鸿远楼西侧 309)
联系人:王厂 周晓宇
联系电话:2780393
附件:1.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告名单
2.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降级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