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工作要求,为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就第四季度在全校集中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提醒如下:
按照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第1版 2020年)》要求,现在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请各团总支做好统筹安排,把握时间节点,靠前指导督导,动态抽查复核。校团委也将通过系统抽查、情况通报、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学院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请于12月10日前将本学院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报校团委齐丹丹处,加盖公章纸质版交至团委231室。
附件: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docx
校团委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