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习与发展协会。
第二条 宗旨:充分利用教学资源,通过开展品牌学习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学习与发展问题,拓展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成绩,促进学生个体的成长与发展。
第三条 社团性质:由学校学生处领导,由大学生事务中心指导,由校社联督导的理论学习型校级社团。
第四条 服务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五条 目的:为学生提供学业规划咨询、学术指导、职业生涯设计指导、学科辅导、学习技能帮助、学习状态评估等服务,为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提供咨询,帮助学生设计个性化学习方案,构建以教学指导、学业咨询、朋辈辅导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学习支持系统,为学生的学习发展提供帮助支持。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学生学习与发展协会的主要任务:
(一)接待学生咨询,为学生成长发展提供支持;
(二)策划组织答疑坊、外语角、学习方法工作坊、考研论坛、创新创业沙龙、汉语桥等自有品牌活动;
(三)利用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的软硬件资源,为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各团学组织举办学习类活动提供支持;
(四)管理运营学习指导中心网站,定期发布活动预告,做好中心各项宣传工作;
(五)定期聘任指导教师、朋辈志愿者作为活动嘉宾,并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和管理培训工作;
(六)协助中心做好各项硬件设施的维护保洁,规范运作饮品吧,服务广大师生;
(七)协助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教师开展中心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领导机构
(一)学生工作处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教师负责学生学习与发展协会的工作及业务指导;
(二)协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活动部、会员部、外联部、顾问团;
(三)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负责协会全面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会各职能部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顾问团设顾问若干。
第八条 职能部门
(一)秘书处,负责起草、制定协会有关文件,掌管好协会各种文书、资料及各种物品;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包括协会干部换届、成员考核、会员档案管理、财务账目管理、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材料整理上报;负责办公用品的申请、领取和使用;
(二)宣传部,负责协会各类宣传报道工作,包括中心活动前期宣传、后期新闻报道,展板、海报、橱窗的布置及各类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指导中心网站的具体运作和网络平台的各类信息发布等;
(三)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开展学习指导中心日常品牌活动,并每学期举行1-2项参与面广、层次高的学习类大型活动,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及整理工作;
(答疑坊:每年邀请新的老师,答谢贺卡;)
(外语角:学期初跟国交处确定日程安排,与英语社团沟通,东西校区兼顾好)
(学习方法工作坊:第一学期以获各类奖助学金的为主,第二学期十佳大学生为主)
(考研论坛:第一学期依托研究生会邀请我校研一学生为嘉宾,第二学期邀请大四考上研究生的学生,偶尔邀请商业机构)
(创新创业沙龙:与相关协会确立合作关系,同时邀请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为嘉宾)
(四)外联部,负责协会与全校各学院、校院各级学生会、各社团组织及社会相关单位(个人)的交流与联络,合作举办各类学习活动,互相学习经验,共同为全校师生服务;
(五)会员部,负责协会会员纳新、会员管理、会员业务技能培训、指导教师及朋辈志愿者邀请聘任等工作;
(六)顾问团,由上一届退隐的骨干干部担任,负责对新一届社团骨干的培训、根据已有经验为协会新一届团体出谋划策、保驾护航。
第九条 干部基本职责
(一)学生学习与发展协会干部任期一年,可连任;
(二)学生学习与发展协会实行主席责任制,各部部长共同协助主席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部长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落实完成部门工作任务,与其他各部门积极协作,共同开展中心工作。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条 凡遵守我校规章制度,关注学生学习能力培养与个人综合素质提高,自愿为学校学生学习与发展协会服务的各年级学生,经申请并批准后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权利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各类活动的权利;会员有对协会工作及负责人批评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遇到困难时请求协会帮助并得到帮助的权利;会员有优先使用中心学习资源的权利;会员有获得各类荣誉表彰的权利;会员有依据学校社团相关管理办法获得学生干部认证和综合测评加分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遵守协会章程,服从并执行协会决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在学风建设方面发挥应有的模范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协会建设献言献策;积极宣传和维护协会形象,继往开来,推进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总则
经费必须用于协会活动及中心建设,服务协会成员,为协会办实事;经费中会员会费部分主要用于会员培训及其他针对会员的活动;开支以节约为原则,不铺张浪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部门划拨经费;学校社团活动经费;其他团体、企业以及个人的资助。
第十四条 经费管理与使用
(一)本协会的经费使用应本着勤俭高效的原则,由秘书处统筹安排,并交主席团审查监督;
(二)协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各会员可对财务管理及使用提出质询;
(三)日常开支的管理使用由负责财务工作的常务副主席执行;
(四)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有合法凭据,方可入账和报销;
(五)特定活动的经费使用应提前申请,经秘书处审定并交由主席团、社团指导老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账目结算
协会有明细账目,所有活动经费必须入账,便于监督与管理;主席团设专人负责账目管理,并定期汇报。
第六章 例会制度
第十六条 例会细则
(一)为便于了解会员工作情况,促进社团成员沟通与协作,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由社团负责人向社团成员公布社团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未来工作活动安排;
(二)为了保证协会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工作的效率,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协会设立干部例会。
(三)各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本部例会制度,由分管副主席负责监督;
(四)若有特殊情况和重大活动可临时增开例会;
(五)所有例会尽力做到简洁、高效、紧紧围绕会议主题,禁止在例会上嬉笑、打闹;
(六)所有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格式应统一。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和保存。学期末交分管副主席,作为评议的参考;
(七)建立严格的请假制度,如有重要事情,需至少提前一天向有关负责人以书面的形式请假,若不请假则以缺勤计,一学期内请假不能超过三次,无故缺勤不能超过二次,因有课和重要事情的特殊情况报主管上级批准,并作出书面解释;
(八)对于无视请假制度缺勤二次以上者,给予批评,若无视批评,继续缺勤,由负责人报主席团处理。
第七章 值班制度
第十七条 值班制度
(一)为保证落实协会为同学服务、促进学生学习与发展的宗旨,使协会高效运行,活动高质量的举办,特制定本制度;
(二)协会值班人员为全体成员,各部根据活动进程安排人员到大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即大学生艺术中心106室)进行值班,主席团负责督察;
(三)进入106室要求衣装整齐,精神饱满,态度谦和,言行举止文明;
(四)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值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如有急事可找相关人员替岗或临时请假;
(五) 各值班人员值班时应佩戴协会胸章,热情有礼貌接待来宾,并积极组织和参与活动,认真做好记录;
(六) 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拿走或转借办公用品和协会收藏的书籍。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生学习与发展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理工大学
学生学习与发展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