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成绩考核办法
2018-07-02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编: 浏览:240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组织实施方案》的规定,我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评定采用合格与不合格二级计分制。每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最终成绩根据其调研报告成绩和辅导员评价成绩来确定,只有两部分考核成绩都合格才能最终评定为合格。任何一部分考核成绩不合格则该学生的最终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一、指导老师评阅调研报告的具体标准如下:
 1、合格
  凡基本符合下列要求者,调研报告成绩为合格:
 (1)调研报告选题符合要求,能够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观点、方法认识社会,分析当前现实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
 (2)调研目的明确,调研方法科学,收集的资料比较丰富,引用的数据比较准确,插入的图表、图片清楚。
 (3)调研报告内容充实,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语言通顺,论证具有较强的逻辑性。
 (4)调研报告撰写规范,符合《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撰写要求》,社会实践日志和社会实践介绍信齐全。
 2、不合格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调研报告成绩为不合格:
 (1)有政治性错误。
 (2)没有进行调研活动,凭空胡编乱造。或直接从网上下载调研报告,或下载内容拼凑而成。
 (3)相互抄袭,调研报告雷同。
 (4)调研报告选题不合理,结构混乱,内容空洞,观点、论据杂乱,错误明显,撰写不规范。
 (5)无社会实践日志和社会实践介绍信。
二、辅导员评价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标准如下:
 1、合格
 (1)按时参加暑假前召开的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动员会,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正确的认识。
 (2)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完成实践任务。
 (3)尊重指导老师,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实践纪律。
 (4)开学后能够按时缴纳各种实践材料。
 2、不合格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成绩为不合格:
 (1)不按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实践中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有关法律规定,损害学校形象。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三、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大三暑期重新进行。
、考核结束后,指导教师选出各学院优秀调研报告上报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团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调研报告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校级优秀调研报告,与其他学生的社会实践一并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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