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下也应共享文明
2017-10-30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作者:王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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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在飞速发展,共享经济对我国GDP的支持力度在逐年上升,我国是共享经济的领军者,也是佼佼者。短短几年,便从“万物可互联”转变为“万物可共享”。共享经济如同一场风暴,一经兴起便迅速席卷了各大行业各个领域,大多数企业都希望搭上“共享”的顺风车,消费者也因为这种经济模式而获得了便利的生活方式。
克莱·舍基认为:“以群体的形式尝试新事物,是迄今为止也是将来社会化媒体最为意义深远的利用。”不可否认共享经济带给我们的益处是不可估量的,然而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模式,它的发展还不够完善,弊端在日益暴露:酷骑单车押金难退,网约车事故频发,共享雨伞大量丢失。这种经济模式的诞生初心是在满足盈利的情况下便利人们的生活,但如今已经演变成对于文明的检验。
传统的经济模式已经渐渐衰弱,而我们还没有更好的规则去约束共享经济。对于这种规则的制定也十分困难,毕竟这是一个人人参与共享的时代,我们不可能时时监视应用软件有没有盗取用户信息,没有办法完全阻止一些小概率的悲剧发生。
大多数靠这种经济模式盈利的企业也只是以盈利为最大的追求,将财富装入口袋,对于这种模式所带来的对消费者的损害则有意无意地漠视——很多共享单车公司根本不会去调研合理投放单车,网约车公司也不可能考核司机的道德。有时利益与文明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如曾经的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悲哀的是很多无力协调化解悖论的公司都只选择了保留前者,然后十分巧妙地搪塞后者。
共享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人口红利”,作为共享经济的另一方受益群体,我们的消费者在使用共享产品时也存在很多的不文明现象,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被破坏或人为上锁便是一个例子。面对这样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许多人只知便利却全然没有“共享意识”,这极大程度上的暴露了国民劣根性,只参与共享经济,却不共享文明。
共享经济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形态和社会发展的体现。作为市场调节看得见的手,政府的扶持与保护是共享经济发展的一大原因,共享经济需要政府的规划和引导。在这方面我们做的还是很好的,既能够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并且也在逐步完善法律系统,网约车新规的出台就有效地规范了网约车市场。面对共享经济我们不能只看到它对GDP的拉动就最大程度地忽略它的弊端,或者直接交给市场。这无论对于经济本身还是经济参与者都是不负责的。
共享经济带给我们的有喜悦也有忧愁,我们因为它带来的喜悦拥护它,推广它,因为它带来的忧愁反思它。面对这样前所未有丝毫无法寻找到借鉴的新模式,我们只能摸索前行。然而这之间有太多的利益横亘,有太多关系需要协调,人们的意识转变也是个长期的过程,共享经济下共享文明任重而道远。
克莱·舍基认为:“以群体的形式尝试新事物,是迄今为止也是将来社会化媒体最为意义深远的利用。”不可否认共享经济带给我们的益处是不可估量的,然而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模式,它的发展还不够完善,弊端在日益暴露:酷骑单车押金难退,网约车事故频发,共享雨伞大量丢失。这种经济模式的诞生初心是在满足盈利的情况下便利人们的生活,但如今已经演变成对于文明的检验。

大多数靠这种经济模式盈利的企业也只是以盈利为最大的追求,将财富装入口袋,对于这种模式所带来的对消费者的损害则有意无意地漠视——很多共享单车公司根本不会去调研合理投放单车,网约车公司也不可能考核司机的道德。有时利益与文明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如曾经的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悲哀的是很多无力协调化解悖论的公司都只选择了保留前者,然后十分巧妙地搪塞后者。
共享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人口红利”,作为共享经济的另一方受益群体,我们的消费者在使用共享产品时也存在很多的不文明现象,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被破坏或人为上锁便是一个例子。面对这样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许多人只知便利却全然没有“共享意识”,这极大程度上的暴露了国民劣根性,只参与共享经济,却不共享文明。
共享经济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形态和社会发展的体现。作为市场调节看得见的手,政府的扶持与保护是共享经济发展的一大原因,共享经济需要政府的规划和引导。在这方面我们做的还是很好的,既能够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并且也在逐步完善法律系统,网约车新规的出台就有效地规范了网约车市场。面对共享经济我们不能只看到它对GDP的拉动就最大程度地忽略它的弊端,或者直接交给市场。这无论对于经济本身还是经济参与者都是不负责的。
共享经济带给我们的有喜悦也有忧愁,我们因为它带来的喜悦拥护它,推广它,因为它带来的忧愁反思它。面对这样前所未有丝毫无法寻找到借鉴的新模式,我们只能摸索前行。然而这之间有太多的利益横亘,有太多关系需要协调,人们的意识转变也是个长期的过程,共享经济下共享文明任重而道远。
责编:王玉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