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的“打赏”
2017-02-19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作者:王玉婕 责编: 浏览:3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自媒体发展迎来春天,网络直播进入大众视线,“全民直播”“全民打赏”渐渐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日常。近日,一则“13岁少女用妈妈的手机给主播打赏25万元,花光家中积蓄”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使得网络直播又一次进入大众视线,成为关注的焦点。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达到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1%。青少年网民达到1.7亿,占网民总体的1/4。现在的未成年孩子都是网络时代的“原住民”,便利的互联网时代给他们提供了更多的知识平台和媒介,拓宽了他们的视野。但同时,互联网的低门槛、信息来源杂、审核监察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衍生的弊端也给青少年网民带来考验。差不多在每个网络直播平台有15%左右未成年人在观看网络直播,他们的安全意识相对来说是非常缺乏的。
  青少年的“直播打赏”在某种程度上是新兴的追星行为。在互联网大时代的背景下,孩子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网红、主播有令人羡慕的外表或者才艺,通过打赏礼物能得到主播的嘘寒问暖、直接互动,在互相攀比中孩子们得到满足感和获得感。这种虚荣心建立在大量金钱的基础上,但大多数青少年的打赏是出于无知的盲目崇拜,加上他们缺少合理的金钱意识,父母疏于管理和关心,导致“未成年天价打赏主播”的事件越来越多,这警示我们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急需加强。
  “天价打赏”的背后与父母对孩子的金钱管理不无关系。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在父母、爷爷奶奶等长辈的溺爱中长大,平时零花钱充足,花钱大手大脚,没有形成合理的金钱意识。父母作为监护人理应肩负起对孩子的金钱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金钱管理,家长应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例如,大额钱财、银行卡密码、微信支付密码等,尽量不给孩子掌控的机会。
  同时,加强网络直播管理规范也不容忽视。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主播、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三方合力,在满足粉丝虚荣心的同时,从普通网民身上套利,青少年成为“套利”主要对象。社会各部门应积极净化网络环境,相关部门及时下发文件,开展专项活动,只有频出重拳,才能为网络直播套上“紧箍咒”。
  网络直播的兴起丰富了网民的日常生活,使很多人获得了自信和存在感。但对青少年们来说,摆脱无知的“打赏”,进行理智的欣赏才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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