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罚”相衡,如何看待其公正性?
2016-05-31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作者:黄棉 责编: 浏览:5

  生活的横断面有时会在艺术中有着不同的表现,艺术的手法总会扎根于现实,在人情、理性之间描述着现实中的一幅幅画面。正如影片《七号房的礼物》,它描述了一位普通人与公职警察之间的情、理纠葛。因为意外的事故,智商只有6岁的李龙九在救孩子的过程中,因无力回天,而被误认为是害死孩子的罪犯被逮捕。戏剧的是孩子的父亲是警察局局长,正因如此,在情、理之中,自然而然李龙九就被套上了双重枷锁,在权力的手掌下,难逃小人物的悲哀。虽然这些都是在艺术中运用的故事、手法,却在生活中可以找到它的依据。

  影片中描述的滥用职权、草菅人命的黑暗面,在生活中也时常存在。尽管影片侧重于衬托出人性的良善,可是,伤痛已经发生,而且还会继续发生,不是悲观而是客观,不绝望吗?羞耻的“强奸杀人”罪名被刻在艺胜心目中可爱伟大的父亲身上,年幼时她不懂这到底是什么含义,但当她了于世事时,面对父亲受到的这莫大的委屈心中是何等的悲痛。换位思考,我竟已痛得难以呼吸。罪魁祸首当属警察局局长的私心与权力。所以,让怀有私心的人来治理人,真的合适吗?

  而且,在当今社会中对于情、理之间的平衡也有些许的失衡。相比于当今的人治与法治,是对社会秩序维护的一种保障,这两者的相互配合、协调,才能使得社会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正如核心价值观所提及的“平等”、“公正”、“法治”一样,需要不断在不足之处改进,使得执法、行法更加有理有据。

  所谓的人治社会的宗旨大概就是以人为本,为人办事。可是当权者是人,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难免就发生以权谋私、人权不相等的现象。即使是在校园里,谁能说更受大家关注的、更有话语权的不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学生干部,而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有了更多的利益竞争的社会中更不用说,人与人是不同的,有些处于强势地位,有人巴结讨好、有人阳奉阴违、有人勾心斗角。在这样的环境下,当涉及个人利益以及自身小团体的利益时,用什么来保证决策者的公平,用什么来保障所有的人的权利?

  可是当我们在控诉当权者的时候就表明了我们的弱势地位,是的,我们不是当权者,我们的权力微乎其微。为什么呢?没有能力?不愿意去做?不管什么样的原因,当权者成为当权者当初自然有他优秀的个人能力为证。我们苦苦地在最低阶层呼唤,没有人权,没有公平正义,有何成效?不过是徒增烦恼。底层的声音想要传到高处,不能只要求人家弯下腰来听我们说话。

  那么,在某些当权者不能秉公执法的情况下,我们自身,作为最普通的群体能做些什么呢?当然不是说每个人都要成为统治阶级,这不现实,个人意愿以及个人能力是限制条件。那么是不是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得就成了一盘死局?我真的想不出什么解决的办法,但是看过龙应台教授的书,其中涉及了一些对人权的讨论,当群众不满政府的政策时可以通过游行示威来抗议解决,这样的方式能让高处的人听到底层群众的呼声,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平等对话。可是,如果在中国大陆游行示威,会发生什么结果?人民和决策者都过于敏感,这种方式貌似不可行。冤屈得不到诉说的苦痛怎么排解,清白遭到玷污的悲愤怎么处理,不提这些严重的,当我们的小权利被剥夺的时候,我们怎么办?

  这是对法制的反思,不仅仅是韩国、中国。这是对我们个人的反思,当我们是决策者、普通群众、遭受痛苦的人或是施加痛苦的人时,我们将以怎样的心态面对自己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我们怎么把握权利又怎样不被权力伤害,这是一个永久的命题。人皆有私心,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准则才能让生命永垂不朽。

责编: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