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于今天下午17:00前到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招生就业处柜台领取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确认表。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确认无误签字(毕业生、辅导员)后于6月27日17:00前交回。(请仔细阅读表中页眉、页脚相关说明)。“毕业去向”为不毕业的毕业生不签字。
一、说明及要求:档案转寄地址要求务必准确、详细,一定要包括地址所在省份、地市、区县及单位内部的具体接收部门。详情可参阅《毕业生签约流程》中关于档案转寄地址的要求。
1、请毕业生本人认真核对本人档案转寄地址,并签名确认。
2、档案转寄地址一般不需要改动,个别特殊情况请毕业生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招生就业处柜台办理,并在“确认表”上用红笔改好。 二、档案转寄地址修改原则:
1、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不需要修改,学校将按相应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修订。
2、签约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可以修改,主要修改重复地址和不准确、不详细的情况,即补充完善;大幅度修改的,必须提供签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3、升学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以录取院校的调档函为准,地址务必详细、准确。
招生就业处就业促进中心
2015.6.25
责编:王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