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党委组织部 主持人:范小平科长
时间:05/08/2014 14:30~15:50 地 点:大学生事务中心接待室
主要内容:
基本情况:党委组织部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人才工作。下设干部科、组织科两个科室,党校办公室、组织员办公室两个挂靠单位。
问:老师您好,党员在预备期间,是否可以一直保留预备党员资格?
答: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预备期满,党支部要讨论其转正事宜,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问:老师您好,我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请问如果要向党组织靠拢需要做哪些工作呢?
答:首先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树立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的决心和信心。其次要把自己的专业学习搞好,作为大学生,学习是大学生活的主要任务,要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再次,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问:老师您好,请问我校大约有多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呢?
答:截止2013年12月,我校有党员3735人,其中学生党员1950人,大约占在校生的5.7%,我校有入党积极分子近10000人,占在校生的29.4%。
问:老师您好,我现在处于大三下学期,请问大四还有发展计划吗?如果在校期间不能发展入党,毕业以后要怎么办呢?
答:原则上,新生入校的第一学期不发展,大四的第二学期不发展,大四第一学期可以发展。党员发展的重点在大学本科二、三年级。
在校期间没能被党组织吸收入党的积极分子,毕业后,可以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材料转到工作、学习单位,由工作、学习单位继续考察培养,成熟时由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发展入党。
问:老师您好,发展党员的条件之一是成绩要达到班级前50%,请问这是一个硬性标准吗?
答: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应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查内容,注重考察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本专科学生最近两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原则上应在班级前50%以内;研究生最近两学期学习成绩在同一专业、科研情况在同一年级原则上应居于前50%以内。这一规定就明确了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时,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的硬性条件。
问:老师您好,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是否就一直拥有这一身份?
答:我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党支部要在培养联系人考察的基础上,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综合考察。学生党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同时,根据考察测评情况,由支委会及时研究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问:共青团员入党后,还保留团籍吗?
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问:老师您好,请问毕业后如何转移组织关系?
答:毕业生党员在落实升学、就业单位后,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至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者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经父母工作单位同意,也可转入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
问:老师您好,请问近期我校开展了哪些重大的党内活动?
答:自2013年7月份开始,我校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以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活动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包括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目前,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正处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附件:
第十周职能部门与学生面对面通知
各学院:
党委组织部将在第十周“职能部门与学生面对面”活动中做客大学生事务中心,欢迎广大同学和学工人员踊跃参加。
时间:5月8日(周四) 14:30-15:50
地点:大学生事务中心接待室(大学生艺术中心103室)
内容:围绕学生组织发展、党校培训等学生党建问题接受来访者咨询,听取对我校党委组织部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