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校团委 主持人:高静静副书记
时 间:4/24/2014 14:30~15:50 地 点:大学生事务中心接待室
主要内容:
基本情况:校团委由组织宣传部、文化科技部、创业实践部和青年教工部4个部门,共有7名工作人员。工作方面突出学生思想引领和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两项战略。思想引领方面,注重加强大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生成长成才服务方面,主要通过组织开展校园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素质拓展、创业教育、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团学活动,为同学们综合素质的提升搭建平台。
问:老师您好,学校团委新设了创业实践部和青年教工部,能否介绍一下这两个部的具体职能?
答:2014年初,学校对部门岗位进行调整和设置,团委新设了创业实践部和青年教工部。创业实践部主要是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及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竞赛活动,做好创业孵化园项目管理工作。青年教工部主要负责加强共青团与青年教工联系,凝聚青年教工群体,服务青年教工发展,号召青年教工投身学校建设,组织开展优秀青年群体和和优秀青年教工典型选树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联谊活动,为青年教工思想、工作交流搭建平台,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问:老师您好,学校或者学院举办活动若使用3号教学楼报告厅,费用支付是怎样的?
答:如果是校团委立项的校级活动,费用由学校承担,如果是学院主办的活动,费用由本学院承担。
问:老师您好,学院主办的活动能否请其他学院的老师做评委?
答:可以,评委老师没有学院范围的限定,只要适合担任评委,经学院团总支同意后,可以邀请其他学院的老师担任评委。
问:老师您好,举办活动的经费来源都一样吗?
答:校团委对校级立项的活动有经费支持,而且如果经费不够但活动效果好可以另外申请增加经费。学院主办的活动主要由学院负责活动费用。
问:老师您好,我校的科创中心今年是否进行了调整?
答:是的。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简称:科创中心)是具体负责我校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的校级学生组织,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与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为了进一步加强创业教育的宣传和创业项目培育,科创中心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并增设了负责对大学生创业政策进行调研分析的研究咨询部,以更好的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咨询服务。
问:老师您好,校社联备案的各社团的指导老师有聘书吗?
答:社团指导老师都有聘书,如果没有可以去校团委文化科技部咨询。
问:老师您好,新社团的成立有什么要求?申请成立新社团困难吗?
答:在学生手册上《山东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有关于新社团成立的条件和程序,相关事宜也可以咨询校社团联合会。申报成立新社团后要经过审核答辩等步骤,学校对社团的数量没有明确限制,但是每年通过审核的新社团也只有3、4个,一方面是尽量控制社团的数量,相同类型的社团没必要重复设置,另一方面是想进一步提升社团的内涵和影响力。
问:老师您好,参加学生骨干培养需要什么资格?培养方向是怎样的?
答:学校每年都有针对学生骨干的专项培养,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分校、院两级实施。校大学生骨干培养由校团委负责实施,设置大学生骨干培养的系列课程,以分类分层次分专题培训的形式进行。具体包括青年先锋学生骨干培训班、学生会骨干培训班、学生社团骨干培训班、新生团支书培训班、创业骨干培训班等。培养对象为各级学生会、学生社团骨干、团支部、班委会主要成员以及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培养方向主要是针对大学生骨干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从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优化能力结构、锤炼个人作风等方面着手,着力提升大学生骨干的信念、品格、视野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可靠、本领过硬、作风扎实、要求严格的学生骨干队伍,为他们逐步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奠定基础。
问:老师您好,平时校学生会和学院学生会的联系较少,能改善这种状况吗?
答:据我了解,平时除了校级的大型活动,校学生会和学院学生会确实存在联系不够紧密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校学生会受校团委指导,学院学生会受学院团总支指导,有时候是各负其责完成与青年学生相关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相关的工作任务,缺少工作上相互交流和沟通。校学生会以后会多通过主席联系会、学生会主席论坛等活动,搭建校学生会和院学生会联系和交流的平台,分享工作经验,共同提高。
问:老师您好,现在学校都是把各项活动的经费直接划入银行卡,对我们举办活动的经费报销造成了一些不便,能否改变这种情况直接发放现金?
答:这是学校财务报销制度规定的要求,我们无法更改,希望同学们理解。
问:老师您好,何种活动可以申请到学校的经费?
答:校团委主办的校级活动都有经费支持;对于学院举办的活动,由学院团总支立项后,如果覆盖面比较广,活动效果比较好,同时符合学校通知的时效、主题等要求,可以向学校团委申请经费。
问:老师您好,在学校出台规定不许张贴活动宣传海报、条幅等的规定后,您对我们的活动宣传有何建议?
答:学校不允许张贴宣传海报、条幅的规定是为了响应节俭的号召,在提倡节俭的情况下,同学们可以手绘条幅、海报,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比如:微信、微博、qq群、飞信群等,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加以宣传,效果会更好。
问:老师您好,能否提供更多的免费场地供我们开展活动?
答:校团委所属的只有大学生艺术中心多功能厅和大学生艺术广场可以对学生组织和基层团支部免费开放使用。希望同学们克服困难,拓展活动组织形式、丰富活动开展内容,争取更好的活动效果。
附件:
第八周“职能部门与学生面对面”通知
各学院(部):
校团委将在第八周“职能部门与学生面对面”活动中做客大学生事务中心,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时间:4月24日(周四)14:30-15:50
地点:大学生事务中心接待室(大学生艺术中心103室)
内容:围绕校园文化活动、社团管理、学生干部培养等问题接受来访者咨询,听取对我校团委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校团委 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24日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