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快递”,谁之过?
2013-12-26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作者:丛建娇 责编: 浏览:136

  从1999年,被誉为“草根创业之父”的马云创办阿里巴巴起,便刮起了电子商务旋风,中国最早的网络购物开始出现。如今,“网购”这个名词已红遍南北。

  网购,似乎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逛淘宝,拍商品,取快递,留好评……这些事情俨然已成为家常便饭。当然,网购的好处不容小觑,价格更低,购物更方便,节省更多时间,在货比三家的同时,可以进行QQ互动交流,而且网上购物突破了传统商务的障碍,无论对消费者、企业还是市场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新经济时期无疑是达到了“多赢”的效果。但凡事皆循一理,有其利必有其弊,商品信息描述不清,收货速度太慢,付款安全问题,商品色差问题,质量好坏和尺码大小问题,各种诱惑(双十一、双十二、打折促销)等等,都影响着消费者的利益。

  最近一期的新闻报道,不禁令人毛骨悚然:快递,毒死网购客。据报道,“夺命快递”由武汉发往潍坊,在卸载中造成了化学品泄露,有8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其中东营大王镇居民刘兴亮因吸入氟乙酸甲酯而中毒死亡。网购客立即在网上与卖家联系,并留言说:“我们全家中毒了”,最令人发指的是卖家竟然回复了一个嘲笑的表情,这让我们情何以堪。

  社会上这样类似的事情很多,如:“夺命快递”、“李天一案件”、“假钱事故”、 “大城管,小摊贩”事件等等。诸如此类的事件,应该将责任归咎于谁?这又是谁的过错呢?

  据统计,未来五年之内,中国网上购物市场的用户数量将会进一步增长,使网络购物的优势进一步凸显,特别是二三线城市,甚至是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将成为掀起网络购物的下一浪重镇,随之,各种各样的快递也会铺天盖地的到来。

  “夺命快递”事件显示,我们不仅要重视大的环节,小的细节也不容忽视,我们在愉快的享受网购和快递带给我们乐趣的同时,要权衡其中的利弊,理性消费,安全选购,不要让此类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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