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度优荐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04浏览次数:67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3年度优生优荐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2013届优荐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毕业生总数的15%(其中普通优荐生10%,特长优荐生5%)。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突出,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公认的优秀论文,在创新创业、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习成绩应在班级中等以上。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优荐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优荐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学院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优荐生评选名单确定后,请将汇总后的优荐生名单(纸质1份盖公章、电子版)、个人简介(电子版)、《山东理工大学优荐生评选登记表》(一份)于9月25日前送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大学生艺术中心208室)。

邮箱:zhixie2006@126.com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各学院2013年度优荐生分配名额》中规定的数额进行评选。

(二)优荐生的个人简介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所学专业,现(曾)任职务、获奖情况、参加主要实践活动等。个人简介字数应控制在100字以内。

(三)优荐生确定后,拟制作优荐生宣传画册,进行广泛宣传,需要者每人需交纳资料工本费50元(制作推荐画册和证书),学院把需要者名单及费用,交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大学生艺术中心208室)。

招生就业处

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

2012-9-3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