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02浏览次数:67

各学院: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45号)和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1221号)要求,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决定举办“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国家资助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学生。

(三)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四)征文活动方式

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五)征文选送数额

每个学院报送1-2篇,学校将择优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

(六)评选与表彰

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个人和单位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获奖作品将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并编辑出版文集,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专栏选登。

(七)征文推荐报送

1.报送方式:各学院于912前将征文以电子版方式通过办公系统报送王洪平处。

2.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征文第一行,需注明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