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尽快到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招生就业处柜台领取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确认表。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确认无误签字(毕业生、辅导员)后于6月22日交回(请仔细阅读表中页眉、页脚相关说明)。缓派的毕业生档案暂留学校。
招生就业处就业信息科
2012.6.19
责编:王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