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认定中小学
教师资格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应届师类毕业生拟申请教师资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师范类是指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该类毕业生可以直接认定与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学历层次、专业不一致、缺少毕业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的,应参加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且成绩合格;
在校期间未学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两课”合格证在5年有效期内只限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受理时间
6月25日前,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正式受理申请。
四、认定程序
1. 6月12日上午8:00——11:00,在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请各班根据规定的时间按学号提前十分钟整好队伍,集中报名和采集照片【上午8:00化学、生物(65人);8:30数学、数学教育(86人);9:00汉语言文学(79人);9:20英语、英语教育(55人);9:40美术(86人)10:10体育教育(159人)11:音乐学(102人)】。
2.6月15日上午8:30以班级为单位到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照片、材料袋、讲解填表要求、信息录入系统(请携带一支铅笔)。
3.6月16日——17日(7:30开始)按指定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到张店区人民医院(中心路63号)进行体格检查。
4.6月19日—2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人网上申请报名时,务必选定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人一次性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5.6月22日上午8:30——11:30(化学、生物、数学、数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英语教育),下午13:30——17:00(美术、音乐学、体育教育)以班级为单位到张店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2室(新村路226号)提交材料,正式受理申请。
6.6月28日请登录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公告栏查询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地点,领证时须带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明原件;④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⑥拟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⑦学生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和经手人签字);⑧教育实习成绩(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2.证明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3.逾期不体检、不报材料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将随时在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公告栏”网站公布,请参加认定人员随时查看网站公告,对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浏览或未按照要求执行而导致本人教师资格认定中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淄博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责编:王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