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委:
201 2 年大学生 科技 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业经研究确定,请按照要求,精心组织,保证活动效果。为保证艺术节顺利开展,现将艺术节举办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 科技 文化艺术节活动全部作为素质拓展学分中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的认证项目。
二、关于艺术节活动使用3号楼报告厅的事宜,请各单位提前与报告厅联系(7072),约定具体演出时间,彩排和其他小型演出请尽量安排在多功能厅进行。
三、各承办单位在组织比赛时, 应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邀请的评委要在领域内具有一定权威性。
四、 优秀组织单位和各项活动的单项奖待艺术节结束以后统一由团委发文表彰,获奖证书由团委统一提供。艺术节结束后,获奖的团体(个人)到承办单位领取获奖证书。以上内容请在活动现场予以说明, 奖项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经费支持 (见附件2)
1、经费支持的范围:活动的宣传费用、有关活动现场气氛营造的部分支出。 活动中的器材、奖品、纪念品及其他支出 暂不提供 。
2、活动结束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活动总结资料后,请整理好有关费用支出的正式发票到文化科技部登记,经审核无误后签字报销。
3、 社团承办的活动,优先从社团立项经费中列支,同一项活动只能获得一次经费支持。
六、各承办单位在进行活动宣传时,必须体现本项活动为201 2 年大学生 科技 文化艺术节活动,主办单位为校团 委, 活动名称以公布的《实施方案》中的为准, 未经审核批准的活动请勿 使用。
七、 本届科技文化艺术节将在理工青年网站建立专题网站,各项活动的方案、活动宣传、开展情况、成绩公告、活动风采(图片、视频等)展示等,将统一通过专题网站发布。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并将活动材料发送至团委文化科技部,经审核后,统一公布,电子邮箱: chailei0919@qq.com。( 注:活动方案需提前一周提交。)
八、 请务必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 。 活动开展请严格遵守《校内室外活动有关规定》(见附件 3),规范工作流程,按要求组织各项活动。
九 、各承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需提交 活动总结 ,包括:活动开展情况、 参赛报名明细表、 获奖名单(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奖项,获奖名单须注明选手所在 学院、专业年级 ,团体参赛应把成员逐一列出 ,并加盖公章,以此领取获奖证书 ) 、活动 影像资料( 数码照片4-10张 )等, 报送团委文化科技部。除照片以外,其他材料须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电子文档请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柴蕾处。
十 、 未尽事宜请致电团委文化科技部 ,电话: 2782236 。
校团委
2012年4月23日
责编:王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