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31浏览次数:70

各党总支、党委:

现将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2012年上半年全校拟发展党员600名(详见附件)。学生党员发展指导计划主要依据学院及图书馆分年级普通本专科学生数、研究生数确定,发展重点在普通本科二、三年级,毕业生原则上不发展。各党总支、党委可以此为指导,根据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科学制定本学期发展计划。

二、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进度。请各党总支、党委于423日前研究制定本学期发展计划,并将发展对象情况表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518日前将预审材料报组织员办公室审查;615日前,新发展党员审批备案。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可分批报送、分批发展,但最后一批报送不能晚于以上时间。

三、强化培养考察。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放在日常教育培养上,定期督促检查所属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教育情况,并加强工作指导。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交流思想,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认识,注意发现并帮助他们改进自身缺点和不足。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日常管理,引导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四、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条件标准和制度规定。要严格执行发展程序,严格掌握条件标准,严格审核发展材料,认真执行支部大会无记名票决制、公开答辩制、失职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四公示”制度。公示前,请将公示时间、地点、内容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6999@163.com

五、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要重点做好博士、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及教学、科研一线的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并从生活上给予关心,从业务发展上给予帮助,以基层组织的温暖关怀吸引青年教师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长期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

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总结评价。各党支部要全面总结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总支、党委应对照学校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从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发展对象条件标准把握、发展程序、预备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其整改提高。

 

 附: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序号

党总支、党委名称

指导计划数

 

 

其中:研究生计划数

1

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

53

3

2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党总支

45

4

3

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党总支

22

2

4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46

2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

33

1

6

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35

2

7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30

 

8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

28

 

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

1

10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

15

1

11

理学院党总支

25

 

12

商学院党委

87

2

13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

17

 

14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

 

15

法学院党总支

22

1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

2

17

美术学院党总支

19

1

18

音乐学院党总支

7

 

19

体育学院党总支

16

 

20

国防教育学院党总支

40

 

21

鲁泰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

5

 

22

图书馆

1

1

23

教工

12

 

 

合计

600

23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