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一郎君是幸福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的自行车丢了,警方叔叔就连夜给他找回来了。一郎君心里高兴的同时,武昌警方也展现的自己的破案能力,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据说,一郎君的自行车很贵重的,价值17000元,此等贵重物品,警察叔叔帮他寻回,一郎君当好好感谢他们才是。
得知消息后,有网友开始调侃:武昌警方及时的为一郎君找回自行车,成功的挫败了日本人发动第二次“七七事变”的阴谋,让他们失去了点燃战火的借口,为两国的长期和平相处做出了贡献。更有网友质疑:丢了车居然能找回来?!一时之间,网友们众说纷纭,都冲着这个自行车去了。
而就笔者个人来看,自行车能不能追回来大可不必太过关注,我们要关注的是:在这个事件的背后有什么值得我们去思考的,比如社会治安以及公民的权益问题。先来看一个例子:2000年杨佳攒钱买的新车丢了,1000多元。那晚北京大雪,他在雪中走了6个小时才回到家。没有人帮他找车,深受刺激下他失业在家,2007年母亲怀疑他得了心理疾病,但因经济窘迫不了了之。2008年7月1日,还是因为自行车,杨佳持刀冲入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6名警察身亡。同样的丢车事件,一个皆大欢喜,一个悲剧收场。是不是因为国人丢车的人太多,警察叔叔无暇顾及。多多少少有一点“区别执法”的嫌疑。外国人丢车太少,而且又牵涉到“国际安全问题”,不得不紧急处理呢?我想俨然不是如此,很多问题我们只需把同样的事件不同的结果拿来做个对比就知道了。杨佳丢了车,那是他辛辛苦苦攒钱买的,他失落了,他的权益没有任何人保障。我想在去警察局的时候,心里一定是很恨的,恨什么呢?恨偷他自行车的人,恨没有帮他找自行车的人,恨自己,没有能力再买一辆。仇恨将他吞噬,生命也随之逝去。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这是写在《宪法》里面。为何现在就那么难呢?很多时候,人们丢了车,下一个打算便是准备买一辆新的。有的人丢了孩子,便一辈子没找不回来。那我们的警察叔叔在干什么,笔者大概是不清楚的,小偷偷车,强盗抢人,他们根本不会管你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这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为什么不能认真治理一下,还人们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除了每年的“重点整治”,平时是不是也能像“重点整治”时那样环境治安很不错。不作为的执法者,偶尔运作的执法机构,最终换来的还是各种丢、各种偷。
近来,又听闻有个挪威人在成都丢了东西,警察叔叔又紧急出动了。东西找回来之后,挪威人说,尽管什么地方都有可能丢车,但是即使车找回来了,也不会改变他对成都的好感度。一郎君的自行车找回来了,他在感谢之余,会不会也有类似的想法,毕竟他周游了很多国家,却偏偏在“文明古国”丢了车。我国的社会治安、社会环境的优劣就这样暴露在了“外国友人”面前。这值得我们的权益保障机构去反思。
不必“区别执法”,不必紧急出动,也不必连夜找回,摒弃这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措施,从根源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从根源处对待社会治安,你们想着“重点整治”的时候出手,那些歹徒就会在“重点整治”的时候收手。认真处理丢失问题,少开会,多行动。把每天的任务都看成“重点整治”,坚持下去,就能真正得到人们的信服。而那时,杨佳事件不会再发生,有不会有人说外国丢了车,中国人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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