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车票预售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21浏览次数:0

 

关于调整车票预售期的通知

1、自121731日,客票预售期恢复10天(不含当天),高铁及动车组车票800起发售,其他列车车票1030起发售,1217800仍可售第5日车票。

2、自122131日,电话订票系统试运营,试运营期间电话订票预售期为10天(不含当天),起售时间为车站售票时间(同上)。

3、自201211起,电话订票系统正式运营,同时实行新的售票时间。电话订票(95105105)、互联网售票(www.12306.cn)提前12天开始,代售点及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站自助售票机窗口以及其他车站所有窗口提前8天售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站其它窗口提前6天售票,起售时间:济南、济南西、青岛站1200,淄博站及其它车站1500,动车组列车(G字头、D字头)按车站起售时间执行。

41223起开始发售15日内学生票(含动车二等座车票)。具备发售学生票资质的客票代售点同样在800开始可发售预售期为15天的学生票。预售期15800起仅发售半价硬座学生票,不发售软、硬卧车票和全价硬座车票。

淄博站

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