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等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21浏览次数:0

各学院: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2011年新生入学教育方案》要求,规章制度学习结束后,各学院要组织新生统一签订自律协议书,从而让学生把遵规守纪作为承诺,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力。以班级为单位签订学风建设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把握好大学生活,做好学业规划,共同营造“德业双修学而不厌”的优良学风。

为做好《山东理工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等的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适用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自律协议书分为满18周岁和未满18周岁两种,以协议签订之日(11月24日)为认定标准,请负责新生的辅导员老师统计好满18周岁和未满18周岁学生的各自数量,根据实际学生数领取,一式三份。11月22日(周二)上午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领取。学风建设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新生的班级数领取。

3、11月24日下午,以班为单位集中组织协议书的学习和签订工作,使学生们了解掌握协议内容,明确学校和学生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同时开展以学风建设、诚信考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以协议签订等为契机,加强对广大学生的校纪校规教育,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

4、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一式三份,签订后,学院(部)、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学校所持协议书由各学院(部)负责保存,作为学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学风建设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院保存。

5、2011级新生诚信档案建档工作一并进行,各学院按照新生人数领取。

学生工作部

2011年11月21日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