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项六:毕业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在该字段录入“是”字样,未迁户口的不填。
●户籍性质:以户口簿记录为准,在“农业、非农业、居民户”中选择一项填写,无标点符号。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的,统一填写“居民户”。
●户籍地址:与户口簿记录为准。即“居民户口簿”上户主登记页上的“住址”栏。
●户籍登记日期:与户口簿记录为准。即“居民户口簿”上户主登记页下方的签发日期。
●常住地址:指持证人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我校2012届毕业生统一填写“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山东理工大学XX公寓XX寝室”(字与字之间不留空格、不加标点)。
请各学院相关辅导员老师,认真对待,及时做好本项工作。
具体要求:2012届毕业生补加信息表从办公系统下载,将上述五个字段信息对应填好打印后,由分管辅导员老师签字,与本月21日下午17:30前交招生就业处就业信息科(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招生就业处柜台)。电子版通过“高校学生工作办公系统”发给崔国伟。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信息科
2011.11.14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