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委:
定于 2011 年 11 月 5 日 —13 日在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团委服务点办理 2011 级新生(含研究生)团员关系转入和 2011 年 7-12 月份学生团员团费收缴、团员注册、团员证补办等工作(其中 5 日、 6 日安排在东校区办理商学院相关事宜,地点在东校区 1 号教学楼 114 会议室),周六、周日安排全天(上午 8 : 30-11 : 30 ,下午 2 : 30-5 : 30 ),周一至周五下午 2 : 3 0—5:30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新生团员关系转入手续
以团总支为单位收齐新生团员证,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大厅(东校区 1 号教学楼 114 会议室)办理团员关系转入手续。请各新生团支部书记在“组织关系接转”页的下半栏内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 2011 )年( 9 )月( 10 )组织关系转入”。新生团员关系(指学生当年的入团志愿书,有的学生团关系在中学阶段丢失,中学团委开据的丢失证明也可代替)由 团总支、团委 负责存入学生档案。
二、收缴 2011 年 7 — 12 月份在校学生团员团费
团费执行每人每月 0.2 元收缴标准,半年每人共计 1.2 元, 以团总支、团委为单位 收齐存入农业银行(团总支、团委留用比例不变), 用户名:高静静 , 卡号为 622848 028027 9394413 ,然后执 银行回执单 和 团总支或团委上缴团费书面说明 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大厅团委服务点(东校区 1 号教学楼 114 会议室)换取收据。部分 2011 级学生高中毕业时团费上缴到 8 月或 9 月,可根据团员证上团关系转出说明按实收取。上缴团费书面说明格式如下:
2011 年 7-12 月份团总支、团委上缴团费说明
年 月 日
团总支或团委名称 : ( 盖章 ) | |
应交团费金额 : | 实交团费金额 : |
补办团员证人数 : | 补办团员证工本费金额 : |
实交金额合计 : |
三、 办理在校学生团员的团关系注册
按规定团关系注册每半年进行一次,各 团总支、团委负责 在学生交纳团费时统一为团员进行注册,此工作与团费收缴同时进行,以此作为团费收缴凭据。
四、 补办团员证
在校学生团员若丢失团员证,需 携带团总支或团委申请 , 以团总支或团委为单位 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办理团员证补办手续,补办团员证时请携带补办人一寸彩色或黑白照片一张和 3 元钱 / 每人 / 每证,请将补办团员证的所需费用一并存入前文所指定农行卡。
补办团员证申请 校团委: XXX 等 XX 位同学系我总支共青团员,团员证不慎丢失,特申请补办。 名单: XXX , XXX 团总支或团委签章 年 月 日 |
五、因办理团关系转接需在事务中心使用校团委公章,故在此期间不办理“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盖章及其他使用公章的业务,请各单位自行调整公务办理时间
校团委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