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校2012届“就业形象大使”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地向用人单位展示我校毕业生的良好形象,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2届“就业形象大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2013届毕业生。
2、评选名额:见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积极向上;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在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良好;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综合素质好,群众威信高;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形象好、气质佳;
6、不考研,正准备就业;
7、积极主动为学校就业工作、为毕业生就业做出应有贡献。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采取学院推荐、海选两种方式进行。
(一)学院推荐,学校审批
1、各学院根据就业形象大使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名额范围内确定就业形象大使推荐名单。
2、为确保就业形象大使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各学院要广泛听取多方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3、就业形象大使推荐名单确定后,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就业形象大使评选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
4、评选结束后,经组织培训和考试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山东理工大学就业形象大使”聘书。
5、未被学校聘任者为院级就业形象大使。
(二)海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各学院就业形象大使名额分配表》中规定的数额进行评选推荐。
2、就业形象大使的个人简介(电子版)内容应包括:学习及社会实践情况、现(曾)任职务、获奖情况。
3、就业形象大使被确定后,参加相关培训,参与学校就业工作,组织接待用人单位,享有优先推荐就业机会,其中表现优秀者毕业时将被学校聘为“山东理工大学就业信使”,并进行表彰、奖励。
招生就业处
2011.10.17
附件一:各学院就业形象大使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山东理工大学就业形象大使审批表
附件一:各学院理工就业形象大使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2012届 形象大使数 | 2013届 形象大使数 | 备注 |
机械工程学院 | 5 | 2 |
|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 4 | 2 |
|
轻工与农业工程学院 | 2 | 1 |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4 | 2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4 | 2 |
|
化学工程学院 | 3 | 1 |
|
建筑工程学院 | 4 | 2 |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 1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1 |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1 |
|
理学院 | 2 | 1 |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 | 1 |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
法学院 | 2 | 1 |
|
商学院 | 7 | 3 |
|
美术学院 | 2 | 1 |
|
音乐学院 | 1 | 1 |
|
体育学院 | 2 | 1 |
|
鲁泰纺织服装学院 | 1 | 1 |
|
海选 | 14 | 7 |
|
合 计 | 67 | 33 |
|
附件二:山东理工大学就业形象大使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二寸)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
学院 |
| 班级 |
| |
联系电话 | 个人电话 |
| ||
家庭电话 |
| |||
个人简介(可另附页):
2011年 月 日 | ||||
学院推荐意见:
(盖章)
2011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盖章)
2011年 月 日 |
v/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