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收费有关事项解答
一、 我校现行各类学费学年制收费标准
1、普通本专科收费标准:统一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理工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非艺术院校的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
2、专升本学生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06]116号规定:“专升本学生自2006年秋季开学起,其学费标准一律执行相同专业本科学生的收费标准。”
3、运动训练专业收费标准:自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校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等专业学费收费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7000元/生.年。
4、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艺术设计专业专科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文件见鲁价费发[2007]31号、鲁价费发[2007]296号、鲁价费函[2011]14号)。
5、热门专业收费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规定,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在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即文科热门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3400+3400*10%=3740元;理科热门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3600+3600*10%=3960元。各高校每年的热门专业是由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各年级的热门专业是不相同的。
6、校企合作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11]156号规定,我校校企合作学费标准9600元.生/年,自2011年秋季起执行。收到文件晚于2011年收费时间,所以2011年学费仍按照“鲁价费发[2010]126号”标准收取,差额与2012年收费时调整,即2012年按照7200元收取
二、 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如何按学分收费?
1、按学分收取学费的依据:我校是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弹性学制3-6年。按《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4号)文件规定,依据国家规定的学制内学费按相应专业课程学分数折算单位学分学费标准,并已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
2、单位学分收费标准是如何折算出来的?
单位学分收费标准=(政府规定的各专业学年学费收费标准*4)/(本科专业计划总学分) ;城市规划专业单位学分收费标准=(政府规定的本专业学年学费收费标准*5)/(本科专业计划总学分)
3、学费收取方式:
采取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毕业前清算的办法。
本专业计划总学分以外的多修学分课程,按文、法、财经类学分标准(75元/学分)和所修读课程的学分数缴费,于毕业前缴清。
三、第二专业和重学如何收费?
(1)第二专业收费。选修第二专业(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按修读课程的学分数缴费。在教务处确认选修资格后一周内缴清,逾期视为放弃选修资格,所修学分不予承认。
(2)对二次考试后仍不及格,进行课程重学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精神,按专业单位学分收取重学学费。上学年重学学费与新学年初学费一起缴纳,毕业生最后一年的重学学费于毕业审核前缴清。
三、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毕业生的缴费规定
1、退学费用的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学生入学后,由于各种原因退学的,按月结算学费、住宿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各种代收费,据实退还。
2、休学、复学有关费用的规定:休学不退收取的任何费用,复学时按收费标准找补差额。休学后复学并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其收费按复学后所在年级的标准执行。
3、转学有关费用的规定:从外校转入的学生,第一学期转入的收取全年费用,第二学期转入的收取半年费用。
学生退学、休学时间按实际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计算。
四、学生缴费减、免、贷规定
1、学校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7〕36号)的要求提取学生资助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到学院、学校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证明,然后到家庭所在地有关银行办理贷款,贷款办理成功后,应将合同及有关凭证复印件交学校贷款管理办公室。另外还应于每年假期(一般为暑假)到银行办理一次当年用款手续,以便贷款及时汇入学校,按时缴费。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到帐、转帐流程:学生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后,当地银行按约定时间,将贷款汇入学校“助学贷款帐户”,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负责将到帐的学生贷款信息按月整理并及时转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将学生贷款转缴学生应缴费用,余款定期整理后退入学生缴学费的银行卡中。
(3)因银行办理汇款的电汇单上学生信息较简单,有时汇入学校的贷款无法落实到具体人,所以生源地银行汇款后,学生应及时到学校贷款管理办公室查询、核对。
五、有关住宿费预缴、调整、退补差
1、新生住宿费预收:由于新生入学时住宿标准不确定,所以新生住宿费按照统一标准预收(一般按800元)。新生入住学生公寓后,由公寓管理中心核实新生住宿情况,并按要求录入新生住宿标准,于每年10月底前报计划财务处。
2、住宿费调整:在校生公寓调整,住宿费标准发生变化的,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统计变更情况,于每年10月底前报计划财务处。
3、住宿费退补差:每年10月份计划财务处对公寓管理中心提报的预收住宿费、住宿费调整信息审核后,对住宿费进行多退少补,退款的退到农行缴费卡中。不在规定时间内调整住宿标准的,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登记并并入下年度的收费数据中。
六:使用学生缴费专用银行卡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专卡专用:新生入学时学校发给每位学生的农行缴费卡,即“山东理工大学缴费专用卡”,实行“专卡专用”,只作为缴费(退费)专用。学生不能把生活费等个人零用款存入其中,因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因学校收费与贷款汇入学校帐户存在时间差。
2、自行更换缴费专用银行卡不享受免交账户管理费的优惠:学生专门用于缴学费的卡,学校已向农行申请享受免交账户管理费,期限为4年,自行变更账号后不再享受,请同学门妥善保管。
3、补办缴费卡:若缴费卡丢失,需要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及时到农行大学分理处进行补办,并到收费管理科(鸿远楼一楼112室)进行登记,以便按时缴费。
七、如何查询缴费专用银行卡卡号和缴欠费情况?
1、学校计划财务处在每年暑假前都下发《关于在校生缴纳下学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将学生下学年应缴费等有关情况说明。
2、为方便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缴欠费等有关情况,学校专门安装了两部语音查询电话,2787191(内线7191)、2787192(内线7192),学生随时可拨打语音查询电话,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