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一年级工作部:
为营造我校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高等数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巩固学生的阶段学习成果,经研究决定,将安排2010级本科学生《高等数学》课程的期中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参加考试的为修读该课程的本科学生,考试按自然班组织,分两个阶段,其中《高等数学》(B)Ⅱ和高等数学(A)Ⅱ文科学生考试于第九周四下午78节(
2. 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部)通知。考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3. 《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安排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考务栏目下载,其他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2781326。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