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201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网络版)》精神,结合我省公安系统实际,现就2011年选调生(公安系统)报考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选调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201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选调专业
重点选调法学中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学中的电气信息类等。
三、报名程序
公安系统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资格初审合格通知书》,并于
3、省选调办将对考生提报的信息进行跟踪审查,并于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于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前5日内登录山东选调生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志愿,改报其他志愿取消今年的选调生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于
五、传真号码。0531-8512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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