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进行学业预警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21浏览次数:2

 

各学院:

根据教务函【20119号文件,学院要根据学生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进行学业预警。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学业警告实施细则》(教务函【201086号)有关规定:对于每学期获得的学分总数不足10个学分或有3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或连续两次受学业预警的学生,给予一次学业警告。有2门不及格课程的,由学院给予一次学业预警。

本次发布的成绩是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学院进行学业预警时可以在本学期二次考试之后,参考更新后的成绩。

 

                            2011年2月19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