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公寓管理办法》,结合鲁教后字(2010)1号、2号文件的要求,今年11月初要对我校学生公寓进行评估的实际,本着“不断优化学生宿舍小环境,积极营造文化育人大氛围”的理念,加大我校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力度,以更好发挥公寓社区的育人功能,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拟于10月份组织开展 “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现将评比办法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以学院(部)为单位,先在本学院(部)开展创建活动,活动结束将评出的院级“文明宿舍”报公寓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以楼为单位汇总各学院推荐的宿舍,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宿舍进行检查和评议,产生校级“文明宿舍”,予以全校表彰。
(二)评比时间及程序
1、10月份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并进行初评,
2、文化服务科于
3、对经过公示的宿舍报送学生工作处予以全校表彰。
(三)文明宿舍的评比标准
1、宿舍成员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健康向上;本学年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情况。(10分)
2、宿舍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宿舍学习氛围浓厚。(10分)
3、宿舍成员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和公寓工作人员。(10分)
4、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宿舍管理科检查结果为准,本年度宿舍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且单周成绩没有低于80分的现象。(10分)
5、积极参加学生公寓组织的文化、体育及教育活动;(10分)
6、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卫生、整洁、空气清新,室内厕所干净、无异味。(20分)
7、围绕“文明、节约、平安、和谐、励志、尚学”的主旋律美化室内,营造高雅、和谐、美观的文化氛围,最好能体现中华名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学生所在的学院文化或体现学生个性爱好的健康向上的文化。(30分)
(四)评选比例
1、各学院推荐的院级“文明宿舍”控制在本学院宿舍总数的8%以内。
2、公寓中心复评以每个单体楼为单位,汇总各学院推荐上来的院级“文明宿舍”,从中产生校级“文明宿舍”,产生的校级“文明宿舍”数量不超过本楼宿舍数的8%。
(五)奖励办法
1、对荣获校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由学生处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宿舍成员在年终综合测评时各学院(部)适当加分。
2、该项活动计入年终对学院学生工作的考评,在公寓中心对学院考评的10分中,占1分。具体计算得分办法分两项:第一项是看各学院的重视程度及开展的效果。分值0分~0.2分(看上报资料、现场查看、了解各楼管理员);第二项是看最终评比结果,公寓中心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校级文明宿舍达到本学院宿舍总数的8%,给学院记0.8分,7%记0.7分,以此类推,1%以下不计分。
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