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级新生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23浏览次数:0

 

一年级工作部、各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条,关于“新生入学后应到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注册”之规定和教育部与卫生部关于甲型流感防控工作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我校2009级新生第二阶段体检项目未进行,经研究现对2009级新生进行第二阶段健康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阶段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胸围、视力、辨色力、血压、内科、外科、肺活量。

二、体检时间:西校区(20106 26)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东校区:(201073---4)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三、体检地点:西校区校医院

              东校区3号教学楼一楼

四、体检安排:(西校区第二阶段体检具体见附表)。

           东校区第二阶段体检有一年级工作部具体安排。

五、注意事项:

1、请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于624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西校学生到校医院四楼卫生科领取体检表。东校区学生到东校医院二楼会议室领取体检表。

2、各位同学请在体检前认真填写体检表的自填项目,并贴1寸免冠照片(学院、班级、学号一定认真填写清楚,以便毕业归档时备用)

3学生健康体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请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医院规定时间进行体检。

4、任何学生不得请假,不得无故不参加体检,不得找人代查,不得私自涂改或填写体检内容,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报学工部处理。

5、部分调专业同学的体检表请到入学时交表班级找,体检结束后请把体检表交到现在的班级。

6、第二次体检结束后,当日以班级为单位将体检表交到体检收表处。

 学生处、校医院

                                      2010年6月21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