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09-2010学年学生重学学费及清缴2010届毕业生欠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31浏览次数:0

 

各学院、一年级工作部:

教务处已将 2009-2010学年学生重学学分和2010届毕业生计划学分外的多修学分转至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已按相应数据计算并调整了欠费,已发至各学院(一年级工作部)提供的电子信箱中,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及时通知欠费学生,核对欠费(含重学学费和2010届毕业生多修学分学费),对重学学分和多修学分有异议的学生,请及时到教务处选课中心核对,若有调整,请于618日前将教务处出具的调整学分的书面证明交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

二、非毕业生的重学学费与下学年学费一起收缴;毕业生的欠费应按时存入缴费存折(卡)中,以保证按时办理毕业事宜。

计划财务处本学期最后两次通过银行进行学费划转时间为:201064日和618日。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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