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27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学生宿舍良好的学风对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作用。为落实学生工作处“以生为本,以爱为源”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学生成长成才这一主线,培育、巩固和发扬我校优良校风和学风,进一步增强学生宿舍凝聚力,浓厚宿舍学习风气,形成促进宿舍之间、学生之间“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风建设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关于开展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全面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做到勤学习、重修身、爱劳动、讲公德、守纪律,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风。本次活动主要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风气健康向上,成员团结友爱,宿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学习风气浓厚,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达到三“明显”即考风考纪明显好转;学习风气明显改善;宿舍室雅人和,文化氛围明显浓郁。

()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两提倡,两禁止”,即提倡文明守信、刻苦学习,杜绝抄袭舞弊、迟到旷课和早退等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的不良行为;提倡文化浓郁,和谐清洁,禁止夜不归宿、卫生脏乱差、沉溺于网游等违反学校纪律、危害身心健康的不良行为。

()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竞赛,学术讲座,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领导小组,

 长:迟沂军

副组长:卢彦峰 李冰强

 员:魏法汇 牟万新 赵寅申 辛科 刘云、

办公室主任:赵寅申(兼)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中旬

本次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自5月中旬开始,通过网页、宣传栏、宣传材料、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的要求,使学生充分理解加强宿舍学风建设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明确自身责任,主动进行舍风、学风的整改,积极参与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

1、学校召开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部署会,全面部署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

2、学院召开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党员会议,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风建设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成立学院活动领导小组及学风督察小组,研究部署本学院优良学风宿舍创建工作,制定学院活动实施意见及评选办法并报学校备案。

3、召开主题班会,学习宣传《山东理工大学学风建设行动计划》和《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的通知》,形成一个以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为契机的良好学习氛围,争取更多的学生在活动中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做事。

(二)宿舍申报:(66日之前)

1、各宿舍在认真查找本宿舍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制订创建优良学风宿舍的整体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制订创建优良学风宿舍的目标和细则,并报各学院备案,向学院(部)提交《创建优良学风宿舍申请表》,学院(部)留存备案,并向活动办公室报送学院优良学风创建宿舍名单(不应少于学院非毕业生宿舍的20%);

2、对2010年宿舍全体积极考研,且考研率75%以上的宿舍,可直接申报为山东理工大学“优良学风宿舍”,615前学生宿舍填写申报表,学生处审核,和学院优秀毕业生等一起表彰。

三)检查落实(67日—718日)

1、学院活动领导小组及学风督察小组要加强对申报宿舍成员的上课出勤、迟到、早退、晚自习等情况进行抽查评比,加强对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和日常安全、卫生的检查督导,通过室铭、室训上墙,党员宿舍挂牌等形式,掀起公寓文化建设的高潮,发挥社区的育人功能,营造整洁有序、室雅人和的宿舍环境。

2、辅导员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每周不少于两次深入学生宿舍中,引导教育学生珍惜在校学习时光,抓紧时机,勤奋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等级考试和资格考试,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好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调试、后进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和专业学习指导;做好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增强学生学习动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在本次创建活动中各学院(部)要结合学校科技活动月和期中教学检查等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竞赛、科技竞赛、宿舍文化设计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4、加大检查力度,各院(部)开展创优良学风宿舍的评比,及时公布检查评比情况;要充分调动学生会、班级、宿舍的积极性,开展自查自纠,发挥好学生组织的“三自”作用;要通过设立党员标兵宿舍、学生干部宿舍等形式,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骨干的榜样激励作用。

5、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学院(部)优良学风创建宿舍名单,定期、不定期检查申报宿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结评比阶段96日—918日)

1、各学院(部)总结在开展创建设优良学风宿舍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形成总结材料,并依据本学院(部)申报情况,推选选出学院(部)优良学风宿舍(不应多于学院总申报数的50%),并将名单及推荐材料交公寓中心文化服务科(913前);

2、学校将依据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的通知,对学院上报优良学风宿舍按楼排序,根据创建考核检查结果,进行考核,按各公寓楼推荐宿舍总数的80%比例,择优评选出山东理工大学优良学风宿舍,授予山东理工大学优良学风宿舍荣誉称号,并对宿舍成员学生每人在综合测评中加0.5分,对表现十分突出且成绩显著的宿舍,由学校授予“优良学风标兵宿舍”称号,并适当予以物资奖励。

3、召开学院(部)优良学风宿舍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请优良学风宿舍代表介绍创建经验、过程体会、今后宿舍继续创建计划以及对学校、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评比条件

(一)参与评比“优良学风宿舍”,需要具备本学期宿舍内务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宿舍全体成员本学期考试一次及格率90%以上。

    250%以上的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位居班级前十名,或者全体成员学习成绩在班级前20名(班级前50%)。

3、宿舍成员之间互帮互助,成员学习成绩均较上学期有进步。

对于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习和科技竞赛等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参与公寓文化建设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评比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限制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优良学风宿舍”:

    1、宿舍成员有不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现象,且受到相关处分者。

    2、宿舍成员中在本学年内考试有作弊者。

3、宿舍内务卫生较差(在公寓楼排名后10%),被公寓中心通报两次以上者。

4、宿舍内使用、存放违章电器或违禁物品者。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把“优良学风宿舍”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入发动,狠抓落实。

    2、各学院(部)要广泛开展模范交流、专题座谈、倡导诚信,严肃考风考纪、关爱“网迷”学生、倡导健身等活动,辅导员要把加强对创建“优良学风宿舍”活动的指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各学院推荐“优良学风宿舍”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确保“优良学风宿舍”的模范性。

                                                      学生工作()

                                                      2010年5月25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