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09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项范围

1.大学生课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

2.大学生参加教师在研的科研项目并承担部分研究内容。

3.大学生科技开发与制作项目。

4.各种形式的创新性项目、社会实践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对于大学生参与的研究性、创新性程度较高的实验项目,可望取得成果的,经学院专家组推荐,列为重点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二、申报程序

1.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由各学院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申报。

2.教师立项的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研究项目教师立项申请书》,并在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并确定参与项目学生名单,学生每人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参加创新研究项目报名表》,报名表要附在申请书后面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3.大学生单独或以小组申报的项目由学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研究项目学生自主立项申请书》,进行自主立项项目申报,并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4.所需表格从网上下载,网址:jwch.sdut.edu.cn/下载专区/实验教学。《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jwch.sdut.edu.cn/下载专区/其它。

三、审核立项

1.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按要求进行初审并评选重点项目,每个学院初审通过项目一般不超过30项,教师和学生申报项目特别积极踊跃的学院最高不超过50项,重点项目占初审通过项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初审通过的项目和重点项目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学院申请立项情况汇总表》,于201066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个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项目将在网上向全校发布,并作为山东理工大学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教师申报的教师立项项目数一般为1个,若同时申报重点项目的可达到2个。教师立项项目必须有大学生参与,项目负责人为教师,成员为大学生,成员也可包括其他教师。每个项目的报名学生数一般不超过5人。

2.学生自主立项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为学生,成员为大学生,成员也可包括其他教师。每个项目的报名学生数一般不超过5人。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自主立项项目数一般为1个。

3. 要求各学院成立专家组于2010531前对2008年度、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中尚未结项的项目按要求组织结项验收。作为项目负责人,2008年度有立项项目但尚未结项的教师和学生,暂缓申报2010年度的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

4. 项目完成结项,须提交合格的学生实验或研究报告,填写项目验收表,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留存在各学院备展。项目验收工作,由各学院组成验收专家组组织进行。验收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专家名单和验收程序报实验教学科。

要求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进行项目验收,组织教师和学生踊跃参加今年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2780845(内线8845

E-mail:lab@sdut.edu.cn 

    二○一○年五月六日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