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23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现将进一步做好“五·一”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认真落实(鲁理工大党办发[2010]8号)《关于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校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深入开展(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习教育活动,围绕“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伤害”和防渗透、防破坏、防传销等安全教育工作重点,以“迎省运、除隐患、保平安”为主题,深入落实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措施,特别是加强学生的用电及交通安全教育,使师生受教育面达100%,切实提高教育效果,履行好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责任。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各学院、各部门要对所属人员和所属区域(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学生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积极引导,加强防范。学生、教务、后勤、图书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配电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电安全、防火安全、危化物品管理、防雷设施和校车检修检测工作,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安全;负责校内基建施工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对运输、车辆、吊装设施和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运输车辆装运货物要保障安全、且减速慢行,并严格对有关设备的操作规程,佩戴防护设施,对在路面、人员集中或人员流动较多区域的施工,要设立安全警戒区域,并有明确标示,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学校平安。二要深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调查,采取措施,有效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引发大事件。三要认真落实防传销、防邪教工作措施。学生外出临时务工要了解单位资质,与陌生人员接触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误入陷阱,要采取各种办法保护自己,并及时报警或与学校、家人取得联系,以便早日解救。要积极防范外来有关人员对校园的破坏渗透活动,加强校内有关人员的帮教工作,一旦发现异常,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四要进一步加强师生户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尽量减少承办外单位在校内的集体活动,对校内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要严格履行报告审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人及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师生外出要遵纪守法,学生外出要结伴同行;集体组织的外出活动,要租用有资质的公司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坚决杜绝以个人名义、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学生进行外出旅游观光活动。五要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强化校园治安巡逻,及时消除校园治安等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工作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节假日安全值班工作,要妥善安排,落实安全值班措施,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联系沟通;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准确报告。

各单位“五·一”节值班安排,请于428日前发电子邮件:bwzh@sdut.edu.cn(联系电话:1505)。

【校园110值班电话:西校区2781110);东校区2313110);学区派出所电话2787110)】。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责编: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