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专业2017级本科2班学生。在2019年9月6日的《数字地形测量》二次考试中,加入手机QQ群作弊。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刘××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9月9日起至2020年9月8日止。

2.饶××,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专业2017级本科2班学生。在2019年9月6日的《数字地形测量》二次考试中,加入手机QQ群作弊。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9月9日起至2020年9月8日止。

3.崔××,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17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9月12日,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二次考试中,夹带小抄作弊。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崔××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止。

4.张×,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7级本科1班学生。2019年9月11日晚,在宿舍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冲突,造成打架后果。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止。

5.孙××,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7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9月11日晚,在宿舍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冲突,造成打架后果。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孙××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

6.高××,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7级本科1班学生。2019年9月11日晚,在宿舍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冲突,造成打架后果。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高××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

7.鞠××,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7级本科1班学生。2019年9月11日晚,在宿舍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冲突,造成打架后果。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鞠××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

8.刘××,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7级本科1班学生。2019年9月11日晚,在宿舍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冲突,造成打架后果。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刘××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

9.韩××,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8级本科1班学生。2019年9月11日晚,在宿舍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冲突,造成打架后果。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韩××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

10.马××,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9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9月26-28日,该生无故旷课,且在宿舍内饮酒、吸烟。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马××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止。

11.迪××,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采矿工程(卓越)专业2017级本科2班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该生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达到25学时。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迪××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

12.王××,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7级本科3班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该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

13.于××,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6级本科3班学生。2019年9月-10月,该生未按要求参加专业实习,实习结束后未按要求返校上课。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于××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5月3日止。

14.张××,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2016级本科1班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该生多次无故迟到,屡教不改。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止。

15.王××,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本科2班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该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经批评教育后再次使用。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止。

16.张××,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本科4班学生。2019年11月21日,在《互换性与技术测量》闭卷考试中,夹带小抄。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止。

17.叶××,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采矿工程(卓越)专业2019级本科1班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未经批准多次在校外住宿,且累计旷课达20学时。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四款、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章第五条、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叶××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20年11月28日止。

18.阿××,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采矿工程(卓越)专业2016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11月24日,该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阿××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

19.谭××,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类)专业2018级本科3班学生。2019年11月22日,该生在《形体与舞蹈》课堂上,与同学发生口角,并动手打人。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谭××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止。

20.肖××,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类)专业2018级本科3班学生。2019年11月22日,该生在《形体与舞蹈》课堂上,与同学发生口角导致打架后果,并辱骂任课教师,严重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影响恶劣。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款、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肖××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止。

21.吴××,音乐学院舞蹈表演专业2019级本科1班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该生在违纪处分期限内,再次违反公寓管理制度,且无故旷课、迟到,屡教不改。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款、第二章第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吴××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自2019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6月8日止。

22.刘×,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8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11月28日,该生代替他人参加体育课重修考试。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刘×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止。

23.单××,法学院法学(国际商法)专业2016级本科5班学生。2019年11月28日,该生找他人代替自己参加体育课重修考试。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单××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10日起,毕业离校时处分期自动终止。

24.李××,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2018级本科1班学生。2019年11月28日,该生代替他人参加体育课重修考试。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李××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止。

25.商××,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2018级本科1班学生。2019年11月28日,该生找他人代替自己参加体育课重修考试。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商××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止。

26.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18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11月28日,在《物理化学》闭卷考试中,该生携带小抄作弊。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刘××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止。

27.赵××,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专业2017级本科1班学生。2019年12月2日,在《寿险精算》闭卷考试中,该生通过手机QQ向他人传递答案。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赵××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止。

28.贺××,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专业2017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12月2日,在《寿险精算》闭卷考试中,该生通过手机QQ接收他人答案。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贺××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止。

29.王×,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专业2017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12月2日,在《寿险精算》闭卷考试中,该生携带小抄作弊。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止。

30.宫××,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本科5班学生。2019年11月28日,该生找他人代替自己参加体育课重修考试。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宫××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

31.吴×,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2017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11月-12月,该生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外出实习,超过一周。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八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吴×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

32.苏××,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专业2017级本科1班学生。2019年12月13日,该生在《抽样调查》闭卷考试中,携带小抄作弊。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苏××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

33.韩××,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8级本科2班学生。2019年11月28日,该生代替他人参加体育课重修考试。经查,违纪事实清楚。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韩××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