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大学生如何“中标” |
未来的月份走到了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敲开了08年新春的大门,这以后的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胜利拉开了帷幕,8月份我们伟大的祖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这些都是举世瞩目的大事情,起码对于十几亿的中国同胞而言。我们将以怎样的姿态迎接新一年的气象万千?
此刻,我们身边对于当代大学生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首先,即将毕业的04届毕业生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如果说当前大到社会工作小到学校的学生工作都在关注特殊群体,那无疑待业毕业生将成为其中的重要一员。然而,他们又对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合同法了解多少呢?
笔者针对这一问题对周围的大学生做了调查,在被询问到的143名大学生中,有135人表示知道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然而真正了解新变化且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少之又少。
据笔者了解,新《劳动合同法》以强调劳动者的权益为先,对于这一点广大劳动者当然是拍手赞成。作为一名劳动者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新的劳动合同法,因为这毕竟是维护我们劳动者自己权益的法律。那么,在新法颁布之前我们遇到了什么?
从新法通过到新法的正式施行,这段时间可以说是一些用人单位进行琢磨并进行调整的阶段。“新法出来了,在颁布之后将如何对待我们?”作为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商家或企业这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于是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们在风华正茂时来到深圳,做了十几年代课老师,有的辗转数所学校,有的从一而终。如今他们有的已年华老去,却相继在今年8月突然被校方辞退,没有补偿金,惟一的理由是“合同到期”。可他们却认为,真正的原因是新《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学校为了规避与代课老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将已经代课年满或超过10年的他们清退。这是一部法规实施前的阵痛!有专家甚至担心,从劳动者切身利益出发制定的一部法规,经如此演绎,其结果可能会是“名善善实恶”。(2007年9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连任正非都要改工号了,我们老员工的卡号、ID都被注销,需要等待重新竞聘上岗。”笔者在网上浏览到了这一消息。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
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来源:南方都市报)
以上两则是2007年新劳动法颁布之前的辞工高潮中的两个案例,多数辞工事件或明或暗。试想,自己辛辛苦苦地工作了八年,却在一夕之间变成了零,不单如此,自己也许还会成为失业大军中的一员,想来总让人感到心寒。
这是新劳动法正式实施之前所发生的,当然,这些企业的做法并未违法,他们只是光明正大打起了擦边球而已。各用人单位纷纷辞工,似乎一起直指新的劳动合同法。
《长短经》云:“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乖名分——反法也。”议曰:《道德经》云:法令滋彰;盗贼多。贾谊云: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至难知也。又云: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少匕乖分。 “ 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次暴。——反刑也。”
这是《长短经》中关于反法反刑的论述,大意是说:法规定了,有时反而容易作假,真正会犯法的人,都是懂法的,法令对这种人毫无办法。
![]() |
|
“如此”招聘现场 |
在这里引用此句显得过于露骨,过于严峻,也显得过于牵强。且不再评价那些企业的做法的功与过,你我都相信这只是实施新劳动法遇到的所有问题的前奏,接下来将要发生些什么我们不好预测。然而,就算是企业如此为自身考虑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作为大学毕业生等这一就业的主体来说,新劳动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们的就业压力。且不谈企业将精减压缩机构,用人单位用人条件每年都在变,如今遇到了新的劳动法,那用人条件也势必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用人条件将更加苛刻是我们所能想到的,公司的待遇提高了,最重要的还是作为学生或是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在广大的失业、待业浪潮中脱颖而出,真正的做到就好业,长久就业。
截止到目前为止,新劳动法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影响已经告一段落,剩下的问题就是我们劳动者如何懂得利用这一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大学四年之后对大多数同学来讲,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找工作,也将面临人生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对于缺少社会经验与法律经验的大学毕业生来讲,学会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知法方可谈法,不知道现在的你对新劳动合同法知道或者了解多少,我们是不是以为距离毕业或找工作还很遥远?我们的法律意识到底有多强,由此再不妨思考一下自己对权利和义务真正了解多少。
未登陆 2008-06-05 09:21 |
| 好像没说劳动法吧,只是讲了几个故事,自己也不知道劳动法把? |
李长伦 2008-04-06 21:39 |
| 遭扁了吧!! |
未登陆 2008-04-06 21:37 |
| 顶纪瑞!!! |
未登陆 2008-04-02 08:21 |
| 对阿 ,来嗲使用的 |
未登陆 2008-03-17 22:35 |
| 是 啊,要写就写些实用的东西嘛! |
未登陆 2008-03-07 19:02 |
| 工资应该提升 |
初 2008-03-07 18:17 |
| 澄清一下,写这样的文章只是想让大家引起注意,并且密切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而且有关劳动合同法涉及很多方面,我们也没有办法一一列举。还请大家可以谅解,也希望大家可以找到理想的工作! |
未登陆 2008-03-06 22:03 |
| 新劳动法涉及劳动合同签订的各个方面,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讲都很重要,建议大家全看,内容并不是很多,我们总要多了解些的好。 |
未登陆 2008-03-06 19:16 |
| 这样的文章还不如不写,只会给大家增加新的压力。如果你真的了解新劳动法并真心帮助大家,还不如选择其中几条叫大家注意!!!!!!!!!!!!!! |